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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塘文史】第八篇·民主人士的左派旗帜——南社社员沈钧儒
发布时间:2019-11-11
 

第八篇·民主人士的左派旗帜——南社社员沈钧儒

陆治中

20191024 p.m. 晴 天邊飛雲


沈钧儒,字秉甫,号衡山,原籍浙江嘉兴,1875年1月2日生于江苏省苏州市一个世代为官的家庭。他一生经历了晚清、中华民国、新中国三个不同的历史时期;他既是南社社员(南社编号287)、又是新南社社员、也是南社纪念会会员,可谓南社的三朝元老;他从一个科举出身的进士,成为一个伟大的民主主义者,进而成为党外共产主义战士;他三次请求加入中国共产党。近四十年来,在关系到国家兴衰、民族存亡的重大时刻,他都能坚定地与中国共产党站在一起,肝胆相照、风雨同舟,被周恩来总理誉为“民主人士的左派旗帜”。

一、缘起中国济难会

1903年沈钧儒得举人,次年中进士。1905年—1907年留学日本法政大学,回国后从事立宪运动,任浙江省咨议局副议长。1911年参加辛亥革命,浙江宣布独立时任都督府警察局长。民国初年加入同盟会,任浙江省临时省议会议员、浙江教育司长。“五四”运动中曾撰文提倡新文化、新道德。孙中山南下广州,组织中华民国军政府时,沈钧儒出任军政府总监察厅检察长。1921年由广州到上海,任《中华新报》主笔。1923年10月,与百余议员联名发表宣言反对曹锟贿选总统。1925年五卅惨案发生后,工人、群众死伤2000多人、被捕千人以上。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9月20日由韩觉民、杨杏佛、恽代英、陈望道、沈雁冰等发起成立“中国济难会”(1929年改名中国革命互济会),其主要任务是进行募捐,然后用捐来的钱支持罢工、救助伤亡及被捕的人。沈钧儒以律师的身份配合“中国济难会”从事大量营救被捕的共产党员和进步人士的工作。沈钧儒女儿沈谱记得,曾经有一个人被国民党七次抓捕,父亲七次营救。不但常常为他们免费辩护而且还亲自帮他们保释。当年因刺杀宋子文未遂的西北军军法处处长王耀斗曾说:“沈钧儒是有正义感的律师,不少因为共产党的案子而被捕的人,只要他知道,一定设法营救。”1926年在国共合作基础上进行的北伐战争开始后,他和蔡元培、褚辅成等人在上海开展苏、浙、皖三省自治运动,反对北洋军阀孙传芳。1927年初北伐军攻克杭州后,他出任国共合作的浙江省临时政府政务委员会秘书长,与共产党委员愉快共事,譬如与国民党浙江省党部常务委员兼中共杭州党团书记宣中华、以及潘龙图等人友好相处、密切合作。当时国民党内左右两派的斗争异常激烈。是年3月底,曾安排蒋介石两段婚姻的、前国民党中央常委主席、时任浙江省政府主席的张静江得到蒋介石密令,与在杭州的国民党右派策划反共。4月10日,杭州公安局长领取了蒋介石的清党的密令,4月11日上午开始大搜捕,4月14日,宣中华在秘密赶往上海的途中被捕并惨遭杀害。在宣中华的遗物中,发现宣中华称沈钧儒是“真左派”的信件。大搜捕中沈钧儒被拘留,4月21日早晨他被押送到南京。时任蒋介石总司令部秘书处处长的马文车系沈钧儒的高足,他看到要枪毙自己恩师沈钧儒的文件后,立即私自压下文件,并展开积极的营救活动。另蒋介石的老师、时任浙江省政府行政委员的庄崧甫找到蒋介石说:“像沈钧儒这样的享有很高社会威望的人,如果处决会对你很不利。“于是七天后,蒋介石只好把沈钧儒释放了。

二、救国会主张受毛泽东赞同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的铁蹄逐渐向华北踏进。沈钧儒对蒋介石“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非常愤怒,积极投身于抗日救国的洪流中去,虽然他对远在西北的中共武装并不熟悉,但是对于中共的抗日主张极为赞同。

1935年10月,中共中央的“八一宣言”传到上海后,上海的知识分子率先响应,在中共党员钱俊瑞、徐雪寒、顾准的协助下,12月27日沈钧儒与宋庆龄、马相伯等发起成立了上海文化界救国联合会,响应中共中央的号召,主张停止内战、共同抗日。1936年5月31日,沈钧儒、章乃器、陶行知、邹韬奋等人发起组织的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在上海宣告成立。大会完全接受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建立抗日统一战线的主张,全国18个省市、60多个救亡团体的代表参加了成立大会,大会通过了《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成立大会宣言》《抗日救国初步政治纲领》《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章程》,同时发表声明,要求国民党停止内战,释放政治犯,与红军谈判建立统一的抗日政府。声明得到了广大爱国人士的积极拥护。沈钧儒被选为执行委员和常务委员。上海成为当时抗日救亡运动的中心。当时在上海的中共地下党组织积极组织与支持抗日救亡运动,潘汉年、胡愈之等共产党员常侧身其中,予以指导与帮助。

沈钧儒、章乃器、陶行知、邹韬奋等人在中共党员潘汉年的推动下,于1936年7月15日联署发表《团结御侮的几个基本条件与最低要求》,以民族大义呼吁国共合作,各党各派尽可以有不同的主张……,互相宽容是联合战线的第一要义。毛泽东主席于1936年8月10日、9月18日两次致函沈钧儒等四人,诚恳地表示同意你们的“宣言、纲领和要义”,“愿意在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的纲领上加入签名。”他并特别强调“民主共和国的口号”,是“实行真正抗日救国的最好方案。”是年10月毛主席公开致函沈钧儒,希望沈钧儒和其他抗日组织到陕北参加苏维埃政府。由此,沈钧儒对中国共产党就更加了解了。沈钧儒的老友原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副总干事、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徐雪寒曾经回忆:“有一次,他(沈钧儒)对我说,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

1936年9月18日是“九一八”事变五周年,当天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不顾当局禁令组织了大游行,沈钧儒不畏军警的铁棒刀枪,不理会蒋介石的点名警告,带领几千人上街游行,抗议政府不抵抗政策。10月,沈钧儒主持鲁迅先生公祭,后成为抗日救亡的大规模游行示威,并以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名义致电张学良,援助上海工人反日大罢工。救国会多次同情中共的举动惹怒了当时急于清共的国民党和侵华的日军,是年11月23日救国会的七位领袖沈钧儒、王造时、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史良、沙千里,被公共租界巡捕房以“勾结共匪,危害民国”等罪名逮捕。1937年6月11日,救国会领袖被当局审问,现沈钧儒纪念馆内,披露了一大段《七君子庭审内容》,记录了作为资深律师的沈钧儒义正辞严、大义凛然、驳得审判者体无完肤的饶有趣味的回答。中国共产党及民主人士极力营救因为同情中共而被捕的七君子,徐雪寒以沈钧儒外甥的名义亲往苏州探望,以后又协助宋庆龄、何香凝等发起的救国入狱运动,宋庆龄到苏州监狱要求与七君子一起坐牢。使蒋介石不敢对七君子下毒手,7月31日,南京政府宣布具保释放。这就是名垂青史的七君子事件。

四、共产党是人民的党

1937年8月,叶剑英托人交给沈钧儒一份被国民党在押的中共地下党的名单,让他以救国会的名义进行营救,叶剑英此举自然说明中共对沈钧儒的信任程度。此后,沈钧儒与中共的联系一直没有间断过。

1937年11月,沈钧儒到达重庆后住在梁庄,而住在对面的是周恩来解决西安事变的助手、中共党员王炳南,由王炳南的引荐,沈钧儒与周恩来、董必武直接取得联系。周恩来建议,让救国会发展成为一个政党性的团体。(沈钧儒接受建议,1942年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加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当年,中共在分析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内部的政治倾向时,将救国会列入第一位,是“与我最接近,是最同情我们的。”)

1938年,沈钧儒等救国会代表在武汉受聘为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39年1月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确定政策,国民党顽固派掀起了高潮。

1941年1月6日,蒋介石悍然对皖南抗日前线的新四军发动突然袭击,制造了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中国共产党及时揭露皖南事变的真相得到了民主党派和广大人民的同情和支持。皖南事变后,为了掩饰国内抗战阵营的裂痕,国民党召开第二届国民参政会,中共抗议国民党发动皖南事变而拒不出席,救国会参政员沈钧儒、陶行知、邹韬奋、史良也拒绝参加。救国会如此认同中共,引来了国民党右派的非议,“沈钧儒领导的救国会是共产党的尾巴”的说法不时流传。对此沈钧儒回答道:“共产党是人民的党,它的政治主张是正确的,是得到人民拥护的,我们赞成它的主张有什么不好?这样做是光荣的。”

1942年,沈钧儒和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加入了中国民主政团同盟,至此该同盟由三党三会组成。(1944年9月19日,该同盟改组为中国民主同盟。)1943年中国民主政团同盟与重庆各界民主人士,以庆贺沈钧儒70岁寿辰的名义举行集会,推动民主宪政运动。

抗战胜利以后,经过浴血奋战的中国人民迫切要求休养生息,和平救国,然而国民党右派倒行逆施,顽固地坚持独裁统治,国共武装冲突不断升级,面对新的历史情况,中国共产党于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七次代表大会,提出“和平、民主、团结”的口号,希望“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建议。“毛泽东主席在会上作了《论联合政府》的报告。国民党在5月5日至21日召开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坚决拒绝中共建立联合政府的建议,蒋介石在会上说:“……日本是我们外部敌人,中共是我们国内的敌人,……才能达成我们的任务。”国共之间剑拔弩张的形势使人担心大规模的内战的发生。8月5日,中国民主同盟发表《在抗战胜利声中的紧急呼吁》。为揭穿蒋介石假和平的真面目,希望尽一切可能,争取国内和平,希望实现和平、民主、建国的目标,1945年8月28日,毛泽东主席与周恩来、王若飞等一起飞赴重庆跟蒋介石举行和谈。年逾古稀的沈钧儒亲自到重庆机场迎接,并设宴招待毛主席一行。毛主席一进门就说:“这是民主之家,我也到家了。”“今天我们聚会在民主之家,今后我们共同努力,生活在民主之国。”毛主席设计的“民主之国”,引起了饱尝独裁专制压抑的沈钧儒等民主人士的强烈共鸣。1945年10月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在重庆召开大会,改名中国人民救国会,沈钧儒被推选为该会主席。

经过复杂、尖锐的43天重庆谈判,国共双方达成了《双十协定》,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和平、民主、团结的希望和曙光。但是全国性的内战并未因此而减轻。1945年11月10日,沈钧儒等中国民主同盟的领导人联合文化界、实业界,妇女界的领导人商讨筹建发动全国各界组织反内战联合会的问题,19日重庆各界500余人举行反内战大会,成立“陪都各界反内战联合会”沈钧儒当选为常务理事之一,并与其他27位以联合会的名义,分别致函中共领导人毛泽东和国民党领导人蒋介石,希望国共双方停止武装冲突,促进政治协商,使和平建国大业早日顺畅推行。在各方的奔走呼吁下,1946年1月10日全国各界瞩目的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开幕,沈钧儒作为中国民主同盟内救国会的代表之一出席会议,在开幕式上,沈钧儒代表民盟致辞时指出,“和平是会议成功的先决条件,永久和平是中国建国的先决条件。希望出席政治协商会议的人员努力奠定国家永久和平,建立真实民主国家,要对得起全国人民。”他的主张得到中共和大多数民主人士的赞同。虽然这次政协会议闭幕后好评如潮,但沈钧儒对于国民党能否贯彻执行决议存在疑虑,其担心此次政协五项决议“伏有暗礁”。事实正如他所担心那样,决议墨迹未干,国民党就制造了一连串破坏执行决议的事件。

1947年起,沈钧儒支持并参加到共产党组织的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的运动中,还奔走营救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是年3月,蒋介石强迫中共在南京、上海、重庆等地担任谈判工作的全体代表和工作人员,限期全部撤离国统区,沈钧儒亲往梅园新村送别周恩来等人,中共办事处人员被迫撤离回延安前,商请将南京、上海、重庆三处房屋财产全部委托民盟代管。在白色恐怖异常险恶的情况下,沈钧儒毫不犹豫地同意代管,并亲自前往国民党上海警备司令部交涉代管事宜,办理代管手续。同年10月,国共关系彻底破裂后,国民党当局将民盟作为首要打击的对象,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严加取缔”,民盟总部被迫解散,这使沈钧儒认清了国民党的本质。在中共地下党组织的支持帮助下,沈钧儒毅然赴香港,恢复民盟总部,与其他各民主党派一起,为推翻国民党反动派,建立新中国而共同战斗。1948年1月5日,沈钧儒与章伯钧以民盟中央常委的名义在香港召开民盟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反蒋、反美,与中国共产党密切合作的政治主张,从而使民盟的历史翻开新的一页。

五、接受中共中央邀请,北上共商国是

为迎接全国革命胜利的到来,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号召全国劳动人民团结起来,为打倒蒋介石,建立新中国而奋斗。并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5月1日,毛泽东主席致电在港的中国民革主席李济深和中国民主同盟主席沈钧儒,“在目前的形势下,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加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相互合作,并拟订民主联合政府的施政纲领,业已成为必要,时机亦已成熟。国内广大民主人士业已有了此种要求,想二兄必有同感。但欲实现这一步骤,必先邀集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代表开一个会议。在这个会议上,讨论并决定上述问题。此项会议拟定名为政治协商会议。此项会议的决定必须求得到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共同一致并尽可能求得全体一致。并提议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于本月发表三党联合声明以为号召。此联合声明,弟已拟了一个草案,另件奉陈。以上诸点是否妥当,敬请二兄详加考虑,与以指教。三党联合声明内容文字是否适当,抑或不限于三党,加上其他民主党派及重要人民团体联署发表,究以何者适宜,统祈赐示。“

沈钧儒收到信后,为奋斗一生的目标即将实现而倍感兴奋,与李济深商量后当即表示积极响应。5月2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邀请民主党派来解放区协商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问题给沪局的指示》,列出准备邀请的人员名单,包括沈钧儒在内共29人,其中在港16人。《指示》提出“讨论须征求各民主党派的意见,首先征询李济深、沈钧儒二先生的意见,并电告中央。”中共中央对二人的重视、信任的程度不言自明。当天,李济深、沈钧儒立即召集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在香港集会,讨论有关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问题,一致认为,召开新政协,建立民主联合政府是我国“政治上必经途径。”5月5日,沈钧儒和章伯钧代表民盟和在港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连发两份电报,一份致毛泽东主席,一份致全国同胞。热烈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召开新政协的号召,要与全国人民“共同策进,完成大业。”5月8日,沈钧儒在《华商报》发表谈话,指出中共“五一”号召实质上是建立一个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政权,以代替旧政权。这一号召证明中共不要实行一党专政,中共决无包办国是的意思,这是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表现!因此我认为,凡是赞成中共这一召开新政协主张的,今天都应站起来响应这一号召。

6月14日,民盟发表响应“五一”号召,致全国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各报馆及全国同胞的声明,声明称,全中国人民要求一个民主、和平、统一的新中国,必须发动全国人民,用一切力量来推翻南京反动独裁政权,以通过新政协而建立真正代表人民的民主联合政府去替代它。

8月1日,毛泽东主席再次致电李济深、沈钧儒,对他们赞同中共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建立民主联合政府,并热心促其实现“极为钦佩”,并指出“关于召集此次会议的时间、地点、何人召集、参加会议者的范围以及会议应讨论的问题等项,希由诸先生及全国各界人士共同研讨,并以卓见见示,曷胜感荷。”此后,沈钧儒对香港《华商报》发表谈话,明确提到新政协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大家共同拟订一份宪章以作建设新中国的一定方向及根据。”即“规定共同纲领之类以作各方共同努力的准绳。”第一届政协拟定的《共同纲领》盖由此定名。

1948年9月13日,沈钧儒与章伯钧、谭平山、蔡廷锴等为代表的民主人士,在香港中共负责人潘汉年、连贯等精心安排下秘密离港,乘坐苏联货轮辗转朝鲜,当月29日达东北解放区,即接奉毛泽东主席等来电,“嘱弟等暂住此地,俟来春各方代表到齐,即行召开新政协。”此次北上意义深远,除了商讨筹备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外,还充分显示沈钧儒为代表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密切合作的决心,同时对于进一步瓦解蒋介石独裁政权的士气,鼓舞全国各界人民的胜利信心,推动民主党派同心协力与中国共产党合作起了重要作用。在解放区沈钧儒等民主党派人士积极参与中共中央《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草案的讨论,并达成共同协议。

据全国政协副主席孙晓村(是任南京救国会负责人)1990年回忆,“抗战胜利后,我与沈老同在上海,为恢复救国会的活动,直到沈老秘密离沪为止。在这段期间,我发现沈老对中国共产党信心愈来愈坚定。”他对孙晓村说:“在奔走调停中,我发现中共说话算数,说到一定做到,他们真正为了人民,为了国家。还有一点,中共不仅方针正确,主张正确,论个人人品,他们每个人都品质高尚,作风正派。鲁迅先生生前说过,中国的希望在他们肩上,这一论断完全正确。”

六、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奠基者

1949年6月15日至19日,新政协筹备会在北平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沈钧儒被选为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并由常委会推选为常务副主任,参加第一组和第四组工作,经常与李维汉一起讨论协商参加新政协会议的单位和名额,与董必武商讨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方案。会议期间,毛泽东主席对沈钧儒说:"沈老先生,我们要向你这个法律专家请教,咱们打败了蒋介石,要建立人民共和国,要建立人民的法律,在这方面,还需要沈老先生多出力呀!“据当时负责中共中央统战工作的金城回忆,沈钧儒在制订政协共同纲领、酝酿政协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政府各部委领导人名单的工作中,以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诞生,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沈钧儒一生学贯中西、历经沧桑、饱经忧患积极投身宪政实践。上世纪30年代,他针对国民党当局,罔顾法治、践踏民主、非法拘禁爱国人士的白色恐怖统治,倡导冤狱赔偿运动,曾发布宣言说,“堂上一笔朱,阶下千滴泪,此种至可惨痛之现象,竟存留于二十世纪之中国,则斯民之不幸,果为何如?”并制订冤狱赔偿法草案呈国民党中央采用,要求建立冤狱赔偿制以保障人权,获得较广泛的舆论支持。40年代,他撰文批驳国民党政府颁布的侵害人民民主、自由、权利的《维持社会秩序临时办法》等法规。抗日战争时期,他在重庆组建平正法律事务所,同时附设平民法律扶励会,为被迫害的人民、抗日军人家属及进步图书杂志义务辯护。50年来沈钧儒在立宪运动中几乎徒劳无功,而新中国成立后,他出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了民主法治、人权保障、司法独立以及许多民主宪政思想,推崇依法治国,对人生自由、政治自由给予极大关注。为建立和保护人民法律、法令、司法制度,为建立人民法制体系,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殚精竭虑。

六、一生三次请求加入中国共产党

在日本侵华、民族危亡,而国民党政府消极抗日,共产党积极抗战的历史背景下,1939年夏,沈钧儒向在重庆的周恩来首次提出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请求,当时周恩来考虑到沈钧儒是救国会等多个政治组织的领袖,在民主人士中声誉很高,留在民主党派中意义更大。“先生现在是民主党派负责人,不参加比参加作用更大,对工作更好。”沈钧儒认为周恩来的答复有说服力,就搁置了入党的想法,“做一个非党的布尔什维克。”

新中国成立后,身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沈钧儒,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完全具备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条件。1950年7月30日,沈钧儒致函董必武,第二次提出入党申请,31日他又登门访问林伯渠畅谈入党愿望。结果,中共中央考虑到他身份特殊,依然没有批准。

1962年,87岁的沈钧儒身体每况愈下,便于9月9日在颐和园介寿堂与胡愈之、沙千里、萨空了、范长江等谈话时,第三次提出入党请求,“如生前不能入党,希望在我死后追认为共产党员。”他严肃地说,“我很早就期望加入中国共产党,以前曾为此写信给董老,董老回信要与党内同志研究,我想可能是因为民盟的工作,还不好参加,现在我仍恳求党加以考虑,如生前不能入党,希望在我死后追认为共产党员。”中央统战部意见,“以民主人士中的旗帜来肯定他的贡献更为有利。”中共中央批准了这一意见。

新中国成立后,沈钧儒历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二、三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二届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民主同盟中央主席等职。

1963年6月11日沈钧儒在北京因病与世长逝,享年88岁。

 



主要参考资料:

1.《沈钧儒》,百度百科。

2.《沈钧儒简历》,百度百科。

3.《情感细腻的开国大法官—沈钧儒》,搜狐网。

4.《入党:40个人的信仰选择》,郭春涛2016年7月四川人民出版社。

5.《沈钧儒:惟中共才能拯民于水火之中》,叶介甫《文史春秋》2018年10期。

6.《沈钧儒与中共在解放战争时期的合作》,2017年11月28日《上海统一战线》。

7.《青年励志故事——沈钧儒:民主进步,一生追求》,2012年6月19日中国青年网。

8.《论沈钧儒请求加入中共的过程与原因》,肖建平2016年7月7日中共红色旅游网。

9.《南社与衡山家属交往之点滴》,沈宽、朱岚百度文库。

10.《新中国审判事业的奠基者—沈钧儒》,高晓琛《兰台世界》2014年10期。

11.《沈钧儒与中国共产党结缘半生》,沈谱《民主与法制时报》2011年7月4日。

12.《徐雪寒:虽九死而无悔》,初心2018年6月19日搜狐网。